要在当前文档中撤消或重做对个别对象或全部对象执行的动作,请指定对象层级或文档层级的“撤消”和“重做”命令(“编辑”>“撤消”或“编辑”>“重做”)。 默认行为是文档层级“撤消”和“重做”。
使用对象层级撤消时不能撤消某些动作。 这些动作包括进入和退出“编辑”模式;选择、编辑和移动库项目;以及创建、删除和移动场景。
若要在使用“撤消”命令之后从文档中除去删除的项目,请使用“保存并压缩”命令。
要将某个步骤重复应用于同一对象或不同对象,请使用“重复”命令。 例如,如果移动了名为 shape_A 的形状,请选择“编辑”>“重复”再次移动该形状;或者选择另一形状 shape_B,然后选择“编辑”>“重复”将第二个形状移动相同的幅度。
默认情况下,Flash 的“撤消”菜单命令支持的撤消级别数为 100。 可以在 Flash 的“首选参数”中选择撤消和重做的级别数(从 2 到 999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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